甘肃省十三五课题申报授权要求如下:
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我国《著作权法》和《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我国政府签署加入的相关国际知识产权规定。
2.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科学设计研究方案,采用适当的研究方法,如期完成研究任务,取得预期研究成果。
3.尊重他人的知识贡献。客观、公正、准确地介绍和评论已有学术成果。凡引用他人的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无论曾否发表,无论是纸质或电子版,均加以注释。凡转引文献资料,均如实说明。
4.恪守学术道德。研究过程真实,不以任何方式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杜绝伪注、伪造、篡改文献和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成果真实,不重复发表研究成果;对课题主持人和参与者的各自贡献均要在成果中以明确的方式标明。
5.维护学术尊严。保持学者尊严,增强公共服务意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声誉,不以课题名义牟取不当利益。
6.遵守课题管理规定。遵守《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
7.明确课题研究的资助和立项部门。研究成果发表时在醒目位置标明“甘肃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年度××××课题(课题批准号:××××)成果”字样,课题名称与课题立项通知书相一致。凡涉及政治、宗教、民族等问题的研究成果须经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公开发表。
8.标明课题研究的支持者。要以明确方式标明为课题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非课题组个人和集体。
9.正确表达科研成果。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规范使用中国语言文字、标点符号、数字及外国语言文字。
10.成果达到约定要求。课题成果专著、论文、研究报告等公开发表,并在学术界和实践领域产生一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