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申报通知包括哪些内容?课题申报通知一般就是介绍本课题主要研究哪个方向的问题,交待课题申请对象,课题选题参考,课题研究经费、时间,课题申报方法等内容,同时标明即日开始可以进行课题申报了。教师拿到课题申报通知后,就可以准备课题申报材料,进行课题申报工作了。下面我们以“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专项课题申报通知”为例,帮大家了解课题申报了通知的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研单位、科研人员:
为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发挥科学规划课题的示范引导作用。全国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管理办)组织开展教育部行政规划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请对象:
1.教师个人或群体直接向管理办申请一个专项课题进行研究,课题主持人限报1--2人,课题总成员1--10人。
2.各级类学校、教育研究机构直接向管理办申请专项课题,作为实验学校、单位开展研究。
二、申报的专项课题不设题目(依教育部规定,除招标课题不可修改题目),课题名称可根据课题选题参考进行选择、设计、申报;也可根据教学改革发展中的实际问题进行提炼、设计和申请人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三、课题选题参考分幼教课题、小学课题、初中课题、高中课题、职教课题、大学课题等阶段性教学课题。其中包括各学科课程研究及教学研究、课程与教学管理、学校管理、校本教研、教育教学评价、综合素质评价、教师评价、班主任工作等。
四、课题研究经费、时间:
1.凡选题具有重大理论、实践意义,具有创新意味;设计论证科学而具有操作性的课题,管理办将予以专项资金支持,并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宣传、推广。
2.专项课题实验学校,由单位提供专项经费(主要包括专家差旅、评审费用)。
3.每个专项研究课题研究时间为1年(按专项课题立项日开始计算),如因课题研究意义重大等因素需延长研究时间则提前告知管理办,一经立项则不可修改。
五、专项课题采取直接递交申报办法,课题申报者填写《课题申请·评审书》,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签字盖章上交专家组审核,评审通过后下发专项课题立项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