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科研成果会议鉴定流程是怎样的,有哪些步骤呢?本文提供课题负责人提交成果鉴定材料、鉴定流程等。本文详细介绍课题科研成果会议鉴定流程,以供参考。
课题负责人提交成果鉴定材料:
①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一式 3 份;
②鉴定材料活页本 1 份(暂勿装订);
③推荐评审专家至少 7 位。
课题科研成果会议鉴定流程:
1、课题立项上级部门审核、审批同意。鉴定材料经科研处成果科审查合格后装订,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召开科研课题专家鉴定会议。邀请专家及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参加,课题负责人汇报并进行答辩。会议材料包括:①鉴定材料装订本 12 份; ②答辩汇报 PPT; ③会议鉴定大纲。
3、制作《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制作统一格式的《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经科研处成果科审查合格后装订成册 15 份。
4、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将《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呈报上级部门审核批准、盖章签字。
5、材料存档、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登记鉴定课题审批通过后需进行纸质材料存档、科研管理系统、上级主管部门及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登记。需存档材料:
①科技成果鉴定证书 2 份及电子版;
②鉴定材料装订本 2 份及电子版;
③国家科技成果系统登记后导出的电子版(CGSBQY 格式)。
需要注意的是:
1、鉴定专家委员会组成:课题鉴定专家至少 7 位(含主任委员 1 名,副主任委员 1-2 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单位要求:参加鉴定的省内专家单位 5-7 个,同一单位专家最多 2 人,且前三位专家的单位不能有重复。课题组成员所在单位的专家不能参加。
2、鉴定材料包括:项目组成员、鉴定大纲、工作研究报告、技术研究报告、检索查新报告(国内外)、已发表论文(含封面、目录、正文、封底)或专利专著、文章收录证明、文章他引证明、成果应用证明、实验动物合格证明、项目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获奖证书等。要求左侧装订成册,详情可参照相应格式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