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题课题如何评奖?课题获奖是可以为评职称添加额外的加分,课题参评奖项,需要课题在评奖范围内,且课题满足评奖要求,本文为大家介绍优秀成果评选奖的主要内容及申报方法。
1、评奖的范围:
(1)“十五”规划立项且已结题的课题(不含子课题)均可参评。
(2)在湘的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立项且已结题的各类课题,经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审核认定,也可参加这次评奖。
(3)凡已获省部级以上教育科研和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含省科技进步奖、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不再参加这次评奖。
2、评奖比例:
本次评奖设一、二、三等奖,评奖面占申报数的60%,其中一等奖15%、二等奖20%、三等奖25%。
3、参评成果条件:
(1)参评课题必须具备从立项到结题应有的完整材料,包括立项申请评审书、立项通知书、开题论证报告、中期检查汇报、课题成果鉴定、结题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应用证明,以及著作、论文、教材、课件、研究报告等课题研究成果。
(2)参评成果应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创造性、先进性和应用性,既反映我省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又能体现我省教育科学研究的最新水平。
(3)基本条件包括政治标准、学术标准、社会标准我不再祥说,大家去看《办法》。
4、申报办法:单位(个人)申报,科研处(或教务处、高教所)资格审查、统一汇总报送,省规划办核实,交同行专家评审,领导小组审定。